国家植物航天育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
实验室管理制度
1. 实验室管理实行“中心”主任、专职副主任、各实验室负责人、研究生四级管理。实验室是实验、测试分析和仪器设备放置的重要场所,未经允许,外人不得入内。
2.实验室应保持整齐、清洁、安静。实验结束后,要及时清理实验时清洗器皿,整理实验室,按规定做好“三废”的处理。保持每周进行一次实验室及周围环境的全面清洁工作。
3. 禁止在实验室内进行进食、吸烟、会客等与实验无关的活动,不得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。实验室、实验准备室等实验用房和走廊不可放私人用品及与实验无关用品。
4. 实验人员要爱护实验室一切器具,做完实验及时清洗并放回原处,损坏器具要登记并报实验室负责人,贵重物品损坏要及时报告“中心”专职副主任。
5. 使用实验室过程中,实验人员应全程跟进,不可离岗。如确实需要离开实验室,应停止工作,关闭电源、灭掉用火、关好门窗、锁好门方可离去。
6. 实验中要遵守操作规程,仪器设备如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,报告指导教师,不可自行拆卸修理。凡违反操作规程,造成设备损坏者,要填写损坏报告单,并根据情节轻重,进行相应的赔偿。
7.实验用的试剂和溶液应贴有规范标签,并按规定放置整齐,实验完成后要放回原来的存放地点。
10进行有毒、有害、有刺激性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,必须在通风柜内进行,并戴防毒口罩和手套。
11.易燃、易爆、有毒药品应随用随领,谨慎操作,用剩药品当天送回专管人员处保管
12实验室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,并定期检查灭火器材的有效性,任何人不得擅自挪动位置并不得挪作他用。
13 实验所需要的各种试剂、用品等各类消耗品需提前做出计划,上报实验室负责人,各负责人汇总后,“中心”统筹安排,统一购买。
14. 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,须实验室负责人许可,并遵守“中心”保密规定及其它有关管理制度。如需到实验室做实验,应提出书面申请,经实验室管理人员、“中心”专职副主任审核批准,并遵守“中心”保密规定、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管理制度。
15. 下班前,值日生应检查整个实验室的门、窗、水、电、气路,并确保关好。 |